创意产业 的核心是创新和创造力,而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就是对创新成果的保护。 创意产业 具有创意研发设计投入高、而复制成本低的特点,倘若知识产权保障不足,原创人员在创作过程中所作的大量投资(如研究、设计、制作等活动所花费的人力、物力投入)便难以收回甚至会白费。长期下去,将会严重妨碍 创意产业 和产品的持续发展。因而,知识产权保护是 创意产业 生存和发展的关键,必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,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和尊重创新及其成果的氛围,为创新和创意成果的传播及推广应用创造有利的环境。
为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,上海除了对研发、设计已取得的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给予保护外,上海市经委在 2005年试点推出了涉及服装、纺织品、印刷包装、会展设计等11个领域的原创设计大师工作室,分别由国内设计界的12位大师领衔,尝试进行市场化运作,同时设立专门的专利申请通道,为创意设计成果提供知识产权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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